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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喊了她的名字(2 / 2)

可即便做着如此乖巧的动作,猞猁的头也未曾低下。

“猞猁?”

慕云玖不禁一愣,“这个名字倒是听过的,但是……的确没见过。”

猞猁的确是一种猫科动物,但是却生性喜寒,身形有豹子的矫健,狼的孤傲,独居而且偏好夜间出没。

“我在北境停留的时候,一位友人刚好收养了它,稍稍驯服了一下,但却还是野性十足的,我想到你身边颇为单调,便要了它回来,跟你做个伴。”

“北境?”

听了金万千的话,慕云玖更是有些疑惑了。

之前,倩兮也跟她讲过一些,这个时代的各国各朝。

北境地处极北方向的北寒之地,那里高原高山林布,还有着寒冷的荒漠与丛林,气候极其恶劣,但是,环境却别有一番独特的美感。

生活在那边的,有很多游牧民族。

类似于,现代社会的蒙古族、藏族那种。

金万千去那边干什么?买手抓牛羊肉吗?

“对,那边有一些生意。”

金万千依旧不准备解释一下,便又摸了摸猞猁的背,冲它指了指慕云玖。

而猞猁却只是看了慕云玖一眼,丝毫不动。

“路人感零分啊。”

慕云玖哭笑不得,觉得这猞猁的眼神,分明是看不上自己。

“哦对了,它很喜欢吃鹿肉。”

金万千仿佛才想起什么似的,便指指已经摆在屋里,其中一个大袋子,说道,“那里面都是鹿肉干,我路上喂了它一路,终于不打算咬我了。”

说着,还举了举自己有很多抓痕的手。

“鹿肉干?”

慕云玖一听就觉得,那得很硬吧?

可像是这种生猛的动物,应该会更喜欢吃生鲜肉?

呸,都在想些什么。

“那个东西,是让它跟你多亲近的好法宝。”

金万千笑眯眯的点着头,倩兮就已经将大袋子打开,拿出一小块来,而果然的,猞猁动了动鼻子,它的目光,就一直跟随着倩兮的手在移动。

慕云玖见状不禁失笑,敢情,这又是个小吃货。

“小姐,给你。”

倩兮将鹿肉干递在她手中,随即,猞猁的目光便又移到了慕云玖这里,而且,是一直静静的看着。

慕云玖不禁心中默默泪流满面,她的好人缘,竟然要靠着鹿肉干来帮忙了。

“大兄弟,来一块?”

左思右想,慕云玖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猞猁,而听她这么说,金万千一个没绷住哈哈大笑起来,就连倩兮也不得不无奈掩面。

这个称呼,实在是——

哈哈哈哈哈。

然而,猞猁歪了头看着她,好一会儿,才慢悠悠走到她面前,就着她的手,张开嘴巴将肉干含着,又慢悠悠的走到一边去,面目狰狞的咬着肉干。

见状,慕云玖不禁还是觉得,的确是有点硬了吧?

“你可以给它取个名字。”

看着吃肉干的猞猁,金万千又笑笑,“猞猁的牙齿非常锋利,这点小东西不在话下,而且,取个名字,加上肉干一起配合着,很快就能熟悉你的气息了。”

“取名字这种事情啊。”

慕云玖叹了口气,无辜摊手道,“我最不擅长了。”

之前的迪奥,还是匡弈取的。

那个不正经的家伙,估计要是此时在场的话,一大串名字就跟报菜名儿一样,被他撒出来供以挑选了。

当然了,什么口味的,不敢保证。

但是,她自己想了很久之后,却也没得出什么结论。

而倩兮也陷入了沉思之中,她觉得,猞猁这种动物,一定要取个符合它本身特性,又一点都不俗套的好名字。

“不如叫发财吧。”

见慕云玖迟迟想不出名字,金万千乐呵呵的提供了自己的创意。

然后,慕云玖差点没把倩兮刚递给自己的一小袋鹿肉干,都洒在地上。

发财?怎么不叫银子!!!

“我拒绝。”

慕云玖坚决的摇着头,倩兮也微微嫌弃,“是不是有点草率了?”

秋月依然躲在慕云玖的另一旁,胆怯的看着,又把一双闪亮眼睛对着慕云玖的猞猁,感觉快要哭出来一样。

回来之后,她的话少了很多,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躲避,似乎是羞于和人接触,更是害怕与人对视。

这是让慕云玖一直都在担心的地方。

现在倒好了,竟然连动物也怕上了。

“发财多好呀,吉利话。”

金万千依旧笑眯眯的,慕云玖依然坚决的摇头,“你干脆叫银子得了,铜臭味比发财还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