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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上班(2 / 2)


为前朝修史,主要是为了证明自己是正统的,是天下之主。除了这个,顾青云估计还有以史为镜的意思。

前朝的历史本朝来修,这是唐朝之后的惯例。

唐朝之前的史书似乎都是私人或史官编写,到了唐朝,第一次出现由皇帝组织参与,学者集体编写史书的情况。从这里开始,中国之后的官修史书都是集体编撰,这个习惯延续至今。

现在他们夏朝也是这样,要编撰华朝的正史,这个决定从洪正三年就开始了,到现在还没编撰完。

修史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由当朝丞相带头,其他几名大学士作为副手,地点放在翰林院,所以整个翰林院的人也要参与进去。此外,皇帝还会号召在野的博学之人参与进来。

顾青云估计自己以后也能参与,只是作为打下手的存在。他现在还是新人,这么严肃宏大的事还轮不到他,最多是校对一下错别字之类的。

只要一想到修史馆里的那些大牛,顾青云就很是激动。

如果他们能指点一两下,自己肯定会受益匪浅。

这就是翰林院的好处之一,而且必须是皇朝前期才会享受到的待遇,等修完《华史》后,那些人就会散去,就没那么好的事了。

即便他如此热切,可顾青云还是没能有机会接近修史馆。

晚上和简薇聊天时,顾青云说起这个就郁闷,道:“翰林院大大小小的官都有六七十人,那些名士大儒肯定很多人盯着,而且他们都忙于修史,估计没空理我。”

“夫君,你这么好,一定有人能慧眼识珠的。”简薇握住他的手,柔声道。

顾青云想了想,突然一笑,道:“其实我只是被他们的名头镇住了,想知道名士和大儒是什么样子的,只是好奇而已。老师的学识已经够我学,而且我可以自学啊,这么好的条件!对了,我在藏书楼看到一本算学书,写得很好,可竟然没有在外面看到。”

“这很正常,夫君,你有空找找前朝李丛云的诗集,现在流出来的诗集都是零散的,我想看看翰林院有没有。”简薇说了一句。她虽然也学过四书五经,可毕竟不用科考,所以钻研不深,平时都是在看诗集、游记和话本。

也就是她嫁给夫君,家中无公婆在侧,旁边又是自己的亲人,管家都没多少事管,有大把的时间让她消遣,才能如此悠闲,否则肯定连弹琴画画的时间都没有。

“好,我有空就去找一下。”顾青云点头答应,李丛云的诗在前朝很出名,他的风格自己也很喜欢。

接下来的几天,顾青云的仕途生涯波澜不惊,很是平缓。唯一的例外是,在闲了两天后,顾青云就被其他官员叫去干活了,都是做一些打杂的工作,或是帮忙找书,或是帮忙校勘文章。这些活很琐碎,容易消磨人的热情。

翰林院还有一个职责是要写祝文、册宝文(册立、册封后妃)、册诰文(册封王公)、碑文、谕祭文等。此外,还要纂修实录、圣训、本纪、玉牒及其他书史等,这些事情或由翰林院承办,或由翰林院派编修、检讨参与纂修。[注2]

所以单单是其中的编辑校勘就有很多活。

顾青云见比自己地位低的官员都忙得团团转,只能跟着一起忙活。

张修远也在翰林院,只是他们不在同一个地方办公,大家不好在院内说话,只能等到中午吃午饭的时候才会聊一会天。

聊过天后,张修远说这是正常的过程,大家都经历过这一阶段。

顾青云一听就放心了,他校对这些东西,自己也能学到很多知识,了解现在朝中发生什么事。

在翰林院,中午是有一个时辰午休的,只是一般的人都不会回去,除非离家很近。下午散值(下班)时间,朝廷规定春分后是申正(下午四点),秋分后申初(下午三点)。

午餐顾青云等人都会骑马到最近的饭馆解决,当然,如果方便的话,还可以让家里人送午饭来,省了午饭钱。

方仁霄是由家里送饭的,只是他考虑到顾青云刚刚入职,还需要和其他同僚多接触,就没让人给他送。

顾青云只能心领了。

这天中午,他们正在云外楼的包厢吃饭,这次是土豪榜眼楚瑜请客,说是联络感情。

大家一边吃一边聊天,后面就说到翰林院的事。

“你们一甲真好啊,可以直接授官,不像我们,还要磨勘三年,我现在在翰林院都成为打杂的了,什么事都要我做,一点小事都要找到我。”二甲第九名的龚鸣凤抱怨道,他二十七岁,家是京城的,背景不知,不过家境肯定不错,平时出手阔绰,骑的马比他的好多了,第一天来上班,就引起大家的侧目。

这话一出,楚瑜就不同意了,摇头道:“咱们刚踏入仕途,都是新人,照样要磨勘三年,龚兄你做的,我们也要做。”

“不可能吧?”龚鸣凤半信半疑。

……

顾青云没开口说话,他现在饿得很,今天一天连喝口水的功夫都没有,忙得团团转。而且在背后吐槽抱怨这事,为了自己好,他还是不跟着掺和了。

不过他很佩服楚瑜的交际能力,几乎是面面俱到,和谁都能说上话,力图让人感受不到冷落。而且,他还把他们这一科的十二个人都请来了。

只有状元孔繁忠这次有事没来。

嗯,这个红烧狮子头好吃,这个菜心也不错。

一旁的庞喜林也同样如此,埋头苦吃。他现在来报到了,比他们迟半个月。

“喜林兄,你的婚事可定下日子了?”不知何时,楚瑜已经把话题转到这里。

一说起这个话题,大家就羡慕妒忌恨。

“恭喜恭喜,探花郎,你这是双喜临门,大小一起登科,羡煞人也。”大家纷纷恭喜。

顾青云也是如此,殿试名次一出来,进士中还没成亲的新科进士就成为人们眼中的香馍馍,特别是探花庞喜林和谭子礼,两人算是少年进士,年轻有为,长得也不差。

尤其是谭子礼,更是大受欢迎,他家庭背景比庞喜林好多了,而且人长得比庞喜林俊朗,更是在京城闺秀的圈子掀起了一阵热潮。

大概是因为回乡祭祖的事,谭子礼现在还没有敲定婚事,大家还不知道他和哪家结亲。不过庞喜林却是很快就敲定了。

他娶的是他们会试的座师白烨的庶女,说是庶女其实也相当于嫡女了,毕竟白大人只有三儿一女,儿子都是正妻生的,女儿是最小的,很受宠爱,从小在嫡母身边教养长大,相当于嫡女。

顾青云听说是庞喜林去谢师恩时,无意中和人家白姑娘相遇,然后双方一见钟情。

这话是庞喜林告诉他的,顾青云不知道真假,只是想到当初他们一起去白大人家拜访时,大家进去的时间都不同,有些是一个个进,有些是和别人一起进,所以庞喜林能遇到白姑娘是有可能的。

顾青云只奇怪,白姑娘怎么走到前院来了,还这么巧就碰到庞喜林?

他只能感叹现在礼教比前些年放松了,要不然被人知道的话,白姑娘肯定会被说嘴。

庞喜林闻言,就放下筷子,羞涩一笑,道:“都是白大人抬爱。”

顾青云转头看了他一眼,心里暗自发笑。这家伙脸皮厚得很,怎么可能现在害羞?多半是装的。不过一想起对方刚毕业出来就娶了最高法院院长的闺女,就不得不感叹他的运气和实力。

这才是人生赢家的节奏啊!就比娶回一名郡主差一点点了。

“你还没说什么时候成亲?这样咱们好准备贺礼,到时咱们肯定跟着你去迎亲。”谭子礼插了一句,这是他今天第一次开口。

他最近和岑侍讲暗暗杠上,闹得很不愉快。今天楚瑜叫他出来吃饭,他都不太乐意,不过后来可能觉得不好,就同意了。

“就定在十月初一,到时肯定给你们发请柬。”庞喜林笑了起来,“我老师也会来。”

听到他老师亲自来参加他的婚礼,众人又一阵羡慕。这可是大儒啊!平时难得一见,不是窝在老家教书,就是隐居起来,没想到婚礼那天还可以见到。

而且这代表着大儒对庞喜林的宠爱,毕竟是最小的弟子。这样一来,庞喜林的师兄们也会对他照顾一二。要知道,他的师兄们有几个在官场混得不错的。

顾青云则把注意力放在迎亲上,只要一想,他们这一群人跟着去迎亲的话,新娘家里想为难他们都不行了,这帮人作诗绝对是其中的翘楚。

大家纷纷表态说一定会去参加的。

“对了,子礼兄,方兄,最近岑侍讲还为难你们吗?”楚瑜突然问道。

岑侍讲已经六十出头,如张修远所说,还有两三年就致仕,他一辈子都是翰林官,没做过其他官职。浸□□中几十年,他的学识的确很渊博,是翰林院中资历最老的,可性子的确不太讨喜,喜欢训诫别人。

他会动不动就说:“你们这些年轻人,一点苦都吃不了,想当初我们……”巴拉巴拉地把他当初的辛苦说了一通。

好吧,这是小事,顾青云也被他说过,这不要紧。只是他大概有文人的通病,什么都看不顺眼,只要他看不惯的,动不动就写诗骂人,要不就是写文章讽刺人。

他还是京华小报最受欢迎的作者,据说得到的润笔费很高。

可这样一来,他在翰林院的关系就会很紧张,大家都不喜欢他。

他还有个毛病,他不喜欢长得好看的年轻男人,见到年轻俊美的进士,就会开启讽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