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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七章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2 / 2)

谢允修觉得,苦就苦点儿呗,贞操最重要。

然后他就老老实实的开始跟着樊期期练武啊,樊期期也没有教他什么高深的武功,就是每天都让他练基本功。

毕竟作为武林盟主的儿子,他手里不缺什么武功秘籍,缺的偏偏就是基本功。

一个要做大侠的人,下盘都不稳,出剑手都晃,说出去多丢人呢。

三个人就这么一路过去了,樊期期给他们两个人的感觉就是闲的蛋疼,每天也不着急赶路,晃晃悠悠的,走到哪里算哪里,有地方住最好,没有就住野外,反正怎样都难为不到她。

她的日常就是欺负自己的两个小弟,喂马,然后最重要的就是抱着剑交流感情。

言三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惊讶了好几天,经常性的偷看樊期期和自己的剑交流,他们两个惊恐的发现,这剑很可能是个妖精。

正常的剑怎么可能自己抖来抖去的!

发现了这个秘密之后,樊期期再抱着自己的剑秀恩爱的时候,他们两个就不会偷看了。

因为怕知道的太多,到时候被杀人灭口,两个人在这一点上,还是达到了高度统一的。

谢允修老实了没几天之后,整个人又开始没个定性了,连蹲马步的时候都不老实,不停的问樊期期:“大……七哥,我觉得我这两天基本功已经练的不错了,你什么时候带我去见识真正的江湖呀?”

他从家里偷偷跑出来,不就是为了去江湖上闯荡吗?

真正到了外边儿来才知道,这江湖又不是他家开的,怎么可能所有人都让着他呢?

还好遇到的第一个大魔头是樊期期,换个其他大魔头来,知道他的身份之后,可能要么拿他找他爹作要挟,要么直接把他杀了,剁成块儿给他爹寄过去了。

谢允修有一瞬间其实是特别感激樊期期的,起码从一开始相遇到现在,除了刚开始那一顿揍,樊期期对他还是不错的。

言三要是知道谢允修内心的想法,可能会摸着他的额头问问他:“你没发烧吧?”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斯德哥尔摩吧。

樊期期拿着一根小竹竿儿在旁边抽他的腿:“站稳一点,又晃什么呢?”

“你想见识江湖?可你本身就已经在江湖中了。”

“哪有啊……”谢允修有些茫然的扫视一圈:“江湖又不是这个样子的……”

“那江湖是什么样的?”樊期期托着下巴,懒洋洋的问他。

少年一瞬间有了激情:“当然是刀光剑影,兄弟情谊,充斥满了生死之交和背叛的小人,鲜血洗剑,贯彻正义!”

樊期期摸着自己的剑:“喏,剑影。”

又指了指旁边的言三:“跟你患难与共的兄弟。”

然后指了指地上无人收拾的尸体:“洗过剑的鲜血供体。”

最后抽冷子给了他一竹竿:“背叛与偷袭。”

谢允修委屈得五官都皱巴巴的了:“七哥,我又不是跟你在开玩笑……”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你以为江湖是你心中那样热血澎湃,剧情跌宕起伏的模样?”樊期期盘坐着双腿,很淡定的道:“所谓侠,不过分为游侠和侠客,游侠是什么?大多是无家可归,又或者是鱼肉乡里的青皮,所谓侠客又是什么?大概就是比游侠稍微上点档次,有点名气的刀客剑客,世间人多争名逐利,侠客亦如此,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劫富济贫的侠,济自己的贫,顺带再去济一下别人,因为侠客争名容易夺利难。”

“我向来觉得,你手中刀剑锋利,有了些本事,何必去做侠客,去边疆去保家卫国,甚至是做个偏远乡野里的小捕头,都是比侠客要好一些的,敌国里的小兵,和一个魔头一起放在侠客面前,侠客肯定会优先去杀魔头,因为杀了魔头,名气就上去了,杀敌国的兵,他得不到利益啊,可真正害国害民的是什么?是他国的敌人,你现在知道为什么本尊永远看不起那些侠客了吗?”樊期期擦拭着手中的剑,眉眼间都是清冷:“有那个本事,将刀对准入侵的蛮狼,救下的人,总归比杀所谓的魔头要更多一些。”

“魔教当中不知道有多少魔头,一辈子其实没有杀过几个无辜,可那些入侵的蛮狼,每个人手上都沾满了我朝百姓的血,江湖儿郎江湖死,嘿,就是个笑话。”樊期期自己说着自己都笑了起来,她猛然将手中的剑入鞘。

正因为做过保家卫国的将军,所以才更清楚那些所谓的侠客,在这样一个时代,到底属于怎样的存在。

侠之大义者,不在于杀了几个魔头。

在她眼中,真正能称得上是侠客的,她只见过一个人,金风细雨红袖刀。

那个男人所做的事,才真正的能够称为侠。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言三特别激动的拍手叫好:“对!兄台所言甚是!”

他激动的脸颊甚至都带上了一些红晕:“待国破家亡,那些所谓的侠客,又去哪里找他们的江湖?”

“可惜啊可惜,这江湖上能够像你一样的人,实在是太少了。”言三一把握住了樊期期的手,很是激动的道:“你简直是我的知音,不知道大侠名讳,你才是真正的大侠呀!”

------题外话------

金风细雨红袖刀,说的是我的男神,金风细雨楼楼主苏梦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