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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字好丑


第三十四章,字好丑

“什么?”罗宇震惊了,这小胖子怎么了,难道得绝症了?话说这大周没有死亡通知书一说吧。

“我爹说今天回去不给他写首诗,就让我自己看着办。”小胖子刘富源开口说到。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悲惨的下场。

“小事一桩,我还以为你真的要死了呢。”罗宇拍了拍他说到,虎毒不食子,刘大财主最多就是把小胖子给打一顿。

“你说的轻松,你知道到时候我爹会怎么惩罚我吗?肯定是一顿胖揍,这都不是问题,问题是他会克扣我的食物。”小胖子说到后面的时候已经有了视死如归的精神了。

罗宇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按理说挨打不是更痛苦吗,怎么这死胖子最看重的是他爹让他少吃些。

“罗宇你帮我一把,这样以后我们还能和以前一样有东西吃,不然的话每天就只能乖乖的上课了。”小胖子刘富源说到。

其实小胖子刘富源也只是随口一说,他在这里能说话的也就只有罗宇了,他可不认为罗宇可以帮他,毕竟论起来,罗宇比他还晚来上学。

“我帮你倒不也是不可以,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件事情。”罗宇想了想说到,写诗而已,从小熟读唐诗三百首都不止,写个古诗而已小事一桩。

“真的?只要你能帮我,别说答应你一件事,十件我都答应你。”小胖子刘富源没有想到罗宇竟然真的有办法帮他。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你看看咬鬼的事情,我不就很快的帮你解决了。”

“那倒是。”刘富源答道,他丝毫没有觉悟他就是因为罗宇的故事才会被吓得。结果现在还一副受了大恩的感觉。

“你有纸笔吗?如果有的话我可以帮你写下来。”罗宇突然想到早知道自己就把自己的纸笔带过来就好了。

小胖子刘富源很快就从书包里拿出了一套文具,笔墨纸砚全部备齐。

罗宇不由得觉得自己笨了,早知道问小胖子拿一套就好了,反正他家有钱,不过想想还是算了,只要自己努力母亲陈氏这次的付出就不会白费。

“磨墨。“罗宇说了一句,然后想着写什么古诗给小胖子刘富源。

林秀才也早就注意到了这边,不过他都懒得说了,反正小胖子刘富源爱怎么折腾随他自己。

小胖子也磨墨也是乱来,不过好歹也磨出来了。

咏鹅。

鹅,鹅,鹅。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

红掌拨清波。

《咏鹅》相传是骆宾王在七岁时写的一首诗,这是一首咏物诗这首千古流传的诗歌,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内涵和哲理,而是以清新欢快的语言,抓住事物(鹅)的突出特征来进行描写写得自然、真切、传神开头的“鹅、鹅、鹅”不只是模拟鹅的叫声,而且把思维的那种跃动表现出来,融为一体小诗人用三个“鹅”字道出鹅由远至近的欢叫声,让人渐渐看清它“曲项”的外形和“向天歌”的得意神态,再写鹅在水中嬉戏时有声有色的情景表现小诗人细微入神的观察力。

“这么简单?”看完罗宇写的简单的古诗小胖子刘富源总有种不靠谱的感觉,不过他好像没有别的选择了。

罗宇白了他一眼,当然要简单了,再说了就算是这么简单的古诗也是流传千古好吧,自己在现代的时候还在学呢。

“你把它拿回去,你爹保证不会惩罚你。”其实罗宇说这话有点心虚,不过他相信能够在古诗盛行的唐朝都可以流传的古诗绝对不会差。

“真的?……”小胖子一副我读书少你别骗我的样子。

“不信的话就把它还给我,你自己回去挨打,挨饿。”罗宇开口说到。

“额。”一听这话,小胖子刘富源还是把东西收了起来,死马当作活马医吧,反正自己也拿不出什么货色。

“这字好丑啊,你觉得我爹能认出来吗?”过了一会小胖子刘富源说到。

罗宇一脸的尴尬,在现代自己从来没有练过毛笔字,最多也就是一时兴起的时候写过,小胖子这话真是戳中泪点了。

看着小胖子刘富源那一脸的诚实,罗宇真想一鞋子拍他脸上去。

一下午很快就过去了,不过罗宇本来进城回来也耽误了好多的时间,所以写完给小胖子的古诗以后,没多久也就下课了。

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只有小胖子一脸的不情愿,最终在罗宇那自信的鼓励下,小胖子以一种慷慨赴死的精神往刘府而去。

送走了小胖子,罗宇更多要思考的就是该选什么样的书作为在这大周运行的第一本书。

四大名著的话,估计只有红楼梦和西游记可以试试。不过这两种的话,罗宇不打算在一来就用,毕竟这两部作品文学意义非凡,而且两者都带有对封建统治的一种讽刺和反抗。

罗宇很快就排除了,最起码第一本不能是这其中之一。后面的话应该可以。

而且故事不用太长,毕竟店里的好像也不长。

很快罗宇就有了计较,他把目标锁定在了”西厢记“这可是很有名的作品,罗宇忘了自己当初是出于什么心态把它看完的,不过他的确符合题材。

《西厢记》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古典戏剧名著,它叙述了书生张君瑞和相国小姐崔莺莺邂逅相遇、一见钟情,经红娘的帮助,为争取婚姻自主,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禁锢而私下结合的爱情故事,表达了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美好爱情理想的憧憬和追求。

《西厢记》最突出的成就是从根本上改变了《莺莺传》的主题思想和莺莺的悲剧结局,把男女主人公塑造成在爱情上坚贞不渝,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并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得到美满结果的一对青年。

罗宇越想越觉得这书符合大周的口味,况且这书也的确算精华之作。

在元代它还以戏曲的方式不断演出,到了现代还翻拍了电视剧。

既然目标锁定,那么剩下的就是自己如何去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