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客户端,阅读更方便!

第54章(1 / 2)





  马勒戈壁!这究竟什么品种,怎么连魔的□□都吃?也不怕消化不良?

  不对!

  已经被消化掉了!

  邪魅男子悚然的看着子娴。“你是凶兽!”

  普天之下有这牙口与消化能力的物种不多,饕鬄与凶兽,但饕鬄到底是远古大神的血裔,身上多少有点神的气息,而这女子身上,虽然看不出什么物种,但男子却隐约感觉得出来她骨血里深藏的暴虐。

  子娴自我介绍:“太古毒龙孟赢。”

  男子愣了下,看着子娴的眼神顿时古怪了起来。“吾乃魔族玄之魔君第十九孙修。”

  子娴微微挑眉,卫时彦疑惑的看向她,他不太懂这男人的自我介绍。

  子娴介绍道:“魔族自桓寂之后便分裂为七支,有七位魔君,玄之魔君是其中之一,也是最强大的一支,据说现在的玄之魔君就是一头凶兽。”

  卫时彦瞬间就想起了海市时子娴说过的东西,历史上有三位凶兽拥有了神智,一个成了上神,两个成了魔君,上神是清任,靠吃丹药拥有了灵智;魔君是桓寂与不知名凶兽,其中桓寂是怎么做到的因为年代太过久远而不得而知,但后者,疑似啃了一尊上神。

  这可真是倒霉催的,居然是魔,还是最难缠的魔君的孙子。

  卫时彦还记得自己被上的课。

  特勤处的档案里对魔的记载不多,倒是关于魔修的案子一大堆,比妖怪案子有过之无不及,不论是数量还是质量,凶残度让人大开眼界。妖怪吃人也不过是把人的身体给吃了,那些魔修却是利用彻底,连灵魂都不放过,杀之前各种折磨,以求得到更强大的怨魂。

  关于魔的档案就少了很多,都是人变成的魔,但危害极其恐怖。

  就魔的档案,子娴曾顺口给卫时彦补了一些常识:特勤处碰上的魔都是人魔,是魔族中最底层的存在,魔族最强大的是上神堕魔化成的魔与魔族王族,前者是因为上神本身强悍,后者则是绝对弱肉强食的淘汰方式,万不存一,因此能够活下来的都不是善茬。

  当时子娴还顺带提了个趣事:魔的寿命其实也是没有尽头的,但王位仍旧在更迭。

  卫时彦还记得自己当时问了一句:既然魔君不会死,王位又怎么会更迭?

  子娴答曰:新魔君的饮酒器是用老魔君的颅骨制成的。

  卫时彦约莫知道修为什么会对瞳瞳有兴趣了,如果瞳瞳前世是上神级别的存在,那么吃了她进补,这位主未必不能让玄之魔君的王位更迭一下。

  第78章 禽兽不如

  子娴非常痛快的将瞳瞳从卫时彦怀里拎了出来。“你想吃她的话尽管吃。”

  卫时彦愣了下, 疯了?正要开口便见子娴给了他一个“等着看”的眼神, 犹豫了下, 选择了沉默,他相信子娴不会伤害瞳瞳。

  修狐疑的看着子娴,凶兽什么本性他可是很清楚, 魔族七魔君中就有一位是凶兽。

  贪婪、凶残、嗜血......这些词往凶兽头上扣绝不会冤枉兽。

  瞳瞳这样大补的灵魂,凶兽会没兴趣?

  修好奇的问:“你不吃?”

  子娴坦然回答:“她是太阳界之主, 我祖宗, 我吃不了。”

  马勒戈壁!你吃不了我就吃得了了?

  修:“......太阳界之主怎可能跑到人间界来?”

  修还是很怀疑, 太阳界那位,比子娴可悲催多了,子娴只是蹲了四千年的牢狱,太阳界之主却是得把牢底给坐穿,并且即便坐穿了牢底也未必能自由。虽然在太阳界它就是无敌的,吊打一群上神都绰绰有余, 但和丰都大帝一样, 都有明显弱点, 不能离开自己的主场。丰都大地偶尔还可以出来放放风, 而太阳界那位,植物要如何放风?

  子娴怂恿道:“你可以吃一口看看。”虽然自己不能吃, 但她也很想看看别人吃了瞳瞳会发生什么事。

  修挣扎的问:“它怎么变成人了?”就这么跑出太阳界就不怕被仇家给宰了吗?现今的漫天神魔是拿它没辄,可大洪荒时代活下来的古神与古魔不止它一个,总有它的仇家。毕竟,在那个混乱年代, 每个活下来的人都满手血腥,仇家也遍天下......尽管这个遍天下加起来不超过两位数,但考虑一下大洪荒时代鼎盛时神魔多如狗,而结束后惨不忍睹的神魔数量就不会惊讶了,数量虽少,却架不住质量变态。

  子娴提醒:“羿射九日,射杀的更有它的挚爱。”

  修愣了下,想起了某些记载,嘴角顿时一阵狠抽。“当真是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呵呵......”你祖宗!

  太古神魔神魔时候这么多情了?

  还有,你他妈的多情是你的事,但不带这么作死的,还拉着别人一块作死。

  每个活下来太古神魔身上可都有着非常丰富的爱恨情仇,而太古神魔的爱恨情仇,修一点深入了解的兴趣都没有,这世上有些事,知道越多,死得越快。

  修果断取出了一张契约焚毁,就算瞳瞳要作死,那也不能死他手上。

  魔生如此美好,犯不着作死。

  太阳界之主,就算没有太古神魔的特殊背景,他就算吃了也消化不了,人本体还在太阳界蹲着呢,只怕他前脚杀了瞳瞳,人本体后脚就会醒来,然后......整个玄之魔族都得悲剧!

  太阳界那位是注定得把牢底坐穿的命没错,但和丰都大帝的地府略有不同,太阳界是可以移动的,如果太阳界跑到魔族的地盘......那画面太美!

  虽然美得造孽,却绝不会有神魔为此说半句!

  得罪一尊自神陨如雨的大洪荒时代活下来的强者,是最愚蠢的脑残都不会干的事,何况这家伙天生克制魔族!

  虽说现在趁着瞳瞳落魄吃了她也有很大的好处,可偏偏有个子娴。

  好处与风险同在,自然有人愿意冒险,可若好处不论到不到手都赶不上风险的话,傻子也不会动手。

  一头太古毒龙,虽然是混血的,可这头太古毒龙的棘手度不比瞳瞳差多少,还有那个人类。

  一人一蛟,身上的功德金光简直亮瞎魔眼,这样的存在,可以引诱他们堕魔,在他们的业孽磨光功德之前万万不能杀,否则因果就大了。

  可真设个局对付这两位的话,等收局了,黄花菜都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