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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节(1 / 2)





  那就是混沌的属性。

  它的特质不是平常,而是混乱。

  像是洛九江一路走来所感知到的普通、平庸和无足挂齿,亦是它混乱特性的一部分。

  混乱究竟是什么呢?

  对于平常人的生活来说,假如每天要做的工作都是固定的十件,可今天突然插进来了二十件事要做,那就是一场混乱;对三千世界里的妖族来说,他们世代于族地居住,偏偏今日某位大能结婴,受他气息所慑,方圆百里内的无数妖族都仓皇逃离,最终将半个森林都卷入这一场浩荡潮流之中,那也是混乱。

  而对于日日被人蓄养的牲畜来说,人类从羊群里挑羊去剪毛、从牛圈里扯牛去宰杀,都照样算是混乱。

  而此时此刻,洛九江所面对的混乱,却比上面所有关于混乱的范围都要宽泛的多。

  真正的,最深沉、最凶暴的混乱,乃是不动声色的暗潮汹涌、包罗万象。

  洛九江连续试验三次,只不过想打个最简单的清水决。不料第一次捏出了个圆溜溜的土球,第二次则干脆失败,第三次就更加离谱,手上直接捧了个完全相反的火团——然而即使已经能感受到那灼手温度,洛九江仍未瞧见任何光亮。

  就像是此处的混沌容不得任何光芒来点亮一般。

  他将手抬起到自己眼前,不再做第四次尝试,面上神色也渐渐凝重起来。

  此刻,洛九江手指与他视线相距不过一寸左右,却真是字面意义上的“伸手不见五指”。然而这还不是让他最在意的事,最让他在意的——

  洛九江打了个响指。

  声音弱了。

  洛九江自从习得音杀以后就勤勉修习,平日与人交手时没少拿它当做奇兵,日后又蒙公仪先生亲身指点半月,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对声音的敏锐度岂同反响。

  在这种安静到甚至能听到自己心跳和呼吸的情况下,本该清晰可闻的响指声竟然比印象中更轻了。

  ……不,他现在已经不能听清自己的心跳和呼吸。

  洛九江甩出火团时没听到熟悉的细微噼啪声,心中已觉不对,如今亲身验证过,方觉果然如此。

  先是视力失却用武之地,再有听觉难以施展,幸而他现在还能感知到身上面料的粗糙与否,触觉应该还好,只是不知嗅觉和味觉……

  才刚刚想到这里,洛九江就骤然一僵。

  几乎只在转瞬之间,洛九江外放的神识感知便完全断开,仿佛被人随手捏灭的火焰,也像是跌入某张漆黑无底的巨口,无论洛九江如何努力,也再无着力之处。

  “……”

  要知道,论及洛九江对神识的使用,比他运用音杀的次数要多得多。当初枕霜流为了锻炼他的神识,可是直接下狠手把他扔进了五毒洞里。

  那之后洛九江意外落入死地,追杀成了家常便饭,感知更是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向外虚探着,时时警备,被锻炼得炉火纯青。

  直至今日,神识甚至可以代替洛九江的眼睛耳朵,成为他自身的一部分。如今神识被骤然切断,也几乎就与砍他一条胳膊没什么两样。

  洛九江压下心底的惊异,暂时按兵不动,只是扬声问道:“球,棒槌听不见你了!”

  很快五行之精就对他的问题给予了解答:“啊?你说啥?你——说——啥——?”

  洛九江:“……”

  五行之精连话都说不利落,究竟化没化作人身还不一定。要是他和五行之精同时丧失了对声音的感知力,那更大的可能便是对于声音的削减也是混沌法则的一部分,而不是他们两个一起聋了。

  以此类推,对神识的控制,也是混沌“混乱”特性的彰显。

  但最糟糕的还不是洛九江目前遭遇的情况,最糟糕的是洛九江不知道混沌的混乱范围究竟有多广。

  如果说疯狂、猝死、记忆消失或是骤遇心魔也是混沌的混乱特性,那洛九江接下来面对的情况就很危急了。

  洛九江下意识地摩挲着刀柄。他承认自己如今遇上了一个前所未有,闻所未闻的对手,同时也仍在一刻不停地思考着对策。

  要是混沌本身是这样一种混乱而无序的法则,那龙神当年不管不顾、甚至不曾为开天以后做什么准备,也一定要劈开混沌的举动,就十分地能让人抱有同感了。

  因为换做洛九江现在身陷混沌,思来想去,第一反应仍是仿效龙神,劈了这团东西再说。

  ……从他与往常不大相同的思考模式来看,或许混乱的特性之一,还包括烦闷和急躁。

  洛九江默默在心里提醒自己这点,好让自己反应过来,他现在是在被牵着鼻子走。

  他被一个甚至没有生命、没有思维的对手困住了。

  第167章 番外二 奇迹江江环游现代(5)

  洛九江不知道郑舒心里究竟都在想些什么。他要是知道了,想必就可以开始大秀特秀的生涯, 好让郑舒好好回顾一下那些年封雪感受过的恐惧。

  作为一个新进城、看哪儿哪儿新鲜的修真界土大款, 洛九江对于逛街这件事抱有非常的好奇和好感, 如今一个楼层已经扫荡过一半。

  但即使如此,他仍然跃跃欲试想去看下一半。

  在类比之下, 郑舒真的又有种自己正在陪女朋友逛街的错觉——他从前太天真了,还以为男人不会对逛街感兴趣!

  呵呵,他想少了。

  不过商场里又有空调又有沙发, 郑舒自己虽然没什么购物需要, 却也优哉游哉地拎起一本茶几上的时尚杂志随便乱翻。正当他阅读一页边角上的花边小料时, 一个声音在他背后响起。

  “老远看到你还没敢认,怎么着, 带着人妖逛男装, 你这真是换了口味啊。”

  听到这声音, 郑舒稍稍打个激灵。

  原因无他, 无论谁拎着铲子挖了别人的墙角,或是前一天刚被对方指使人绑到荒郊野外去, 心里都不会没有心虚或芥蒂的。